党员义务之十二:多作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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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心者.党员义务之十二:多作贡献[J].党的生活(黑龙江),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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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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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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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元庆和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不要想这事儿",可大脑还是一再失控,偏要去想.咋回事儿呢?据说,党支部要在国庆节前发展两名党员,可"待选"者却有三人:自己、徐国法、齐孝武.他一会儿和大徐比,一会儿与小齐比;一会儿感觉自己比他俩强,一会儿又感觉自己略弱于他俩.两天下来,心灵的折磨令他嘴角起泡.谁让自己太想入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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