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行动在新华——海口市新华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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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克豪.阳光行动在新华——海口市新华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纪实[J].大特区党风,2001(11):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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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克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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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海口市新华区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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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初,新华区开始在农村推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制度,同年10月,“两公开”工作从农村扩展到乡、街道、居委会和中小学校。1999年6月,在区直机关搞政务、财务“两公开”试点,2000年5月,又扩展到全区,在全区展开了一个声势较大的、以办事公开为核心内容的“阳光行动”。至此,全区推行政务公开普及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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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行政 机关 居委会 99年 街道 农村 核心内容 制度 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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