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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行动在新华——海口市新华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纪实
引用本文:陈克豪.阳光行动在新华——海口市新华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纪实[J].大特区党风,2001(11):34-36.
作者姓名:陈克豪
作者单位:中共海口市新华区委办公室
摘    要:1998年初,新华区开始在农村推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制度,同年10月,“两公开”工作从农村扩展到乡、街道、居委会和中小学校。1999年6月,在区直机关搞政务、财务“两公开”试点,2000年5月,又扩展到全区,在全区展开了一个声势较大的、以办事公开为核心内容的“阳光行动”。至此,全区推行政务公开普及面达100%。

关 键 词:政务公开  行政  机关  居委会  99年  街道  农村  核心内容  制度  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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