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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独立少年司法体制改进未检工作机制的思考
引用本文:刘春新.关于构建独立少年司法体制改进未检工作机制的思考[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5(4):71-75.
作者姓名:刘春新
作者单位:南京市人民检察院,210004
摘    要:我国的现有的少年司法制度是从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建立第一个少年法庭开始形成的,迄今已有20年历史了。在少年法庭建立之后,各地检察机关也先后根据审判的需要,着手试点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指定管辖,即:指定与设立的少年庭相应的基层检察院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捕诉工作,如:上海市在每个基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有行政编制的未检科,南京市检察机关也在2001年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指定管辖的试点。本文在对现有少年司法体制上构建独立的少年司法体制必要性-9可行性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就改进现行的未检工作体制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决策者及未检工作者参考。

关 键 词:少年司法体制  中国  检察机关  未成年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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