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沉重的司法成本谁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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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先福,李荣贤.案中案:沉重的司法成本谁买单[J].法治与社会,2005(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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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先福 李荣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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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4月11日下午13时许,四川省安县朝阳磷肥厂厂长李荣,驾驶一辆三菱越野车,与本厂出纳员贺雪梅从秀水镇去清泉乡收取货款。当车行至成青路秀水镇新修路段时,为避让一辆横穿公路的摩托车,将车驶出路外,恰好卡在路基与10千伏秀桑线15号高压电杆之间,当时车内两人均未受伤,车亦损伤不大。但因车被卡住,车内二人出不去,李荣便给离现场仅两三公里的本厂职工李本堂打电话,请他派人前来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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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成本 受伤 99年 货款 现场 安县 职工 打电话 出路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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