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三率”考核公安工作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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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学斌.关于用“三率”考核公安工作的几个问题[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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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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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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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案率、破案率和案犯在逃率(简称三率)是衡量和考核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实施“三率”,采用量化的形式,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有利于实事求是地评价公安工作的好坏;有利于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有利于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引进竞争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奖惩制度,协调好“三率”之间的关系,把握准确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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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率 考核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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