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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孔子以“和”为美的诗学观
引用本文:刘琼.论孔子以“和”为美的诗学观[J].学习月刊,2007(10).
作者姓名:刘琼
作者单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孔子强调,诗作为一种最能感动人心的艺术形式,应与社会道德规范和谐统一,这是孔子诗学观留给中国传统诗学思想最深的烙印。孔子以“和”为美的诗学观主要体现在诗的思想内容以“和”为美,诗的情感以“和”为美,诗的语言形式以“和”为美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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