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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修正
引用本文:秦德镇,崔江西.论刑事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修正[J].法制与社会,2007(6).
作者姓名:秦德镇  崔江西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东营257091(秦德镇),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东营257091(崔江西)
摘    要:刑事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指刑事赔偿请求人先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先行处理的程序。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先行处理程序,对作出决定之前没有具体规定双方进行协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先行决定程序。笔者主张在我国刑事赔偿先行处理程序中确立协商原则,且规定为必经程序。

关 键 词:刑事赔偿  先行处理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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