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评“枫叶”诉“鳄鱼”不正当竞争案
引用本文:金勇军.评“枫叶”诉“鳄鱼”不正当竞争案[J].法学,1999(12).
作者姓名:金勇军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案情]原告服装一厂诉称:1994年4月,原告发现,百盛购物中心鳄鱼服装专卖店出售的“鳄鱼”西裤是经过改装了的原告的“枫叶”西裤。1994年5月3日,原告从该专卖店(以560元的单价)购得西裤两条。经勘验发现,该“鳄鱼”西裤系原告的产品;只是其“枫叶”商标替换成了“鳄鱼”商标,而且其销售价格远远超过了原告的销售价格(单价200元左右)。百盛购物中心、同益公司、鳄鱼公司作为经营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此种不劳而获,冒用他人产品谋取暴利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又恶意败坏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