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监察法》的四大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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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建华.新《行政监察法》的四大亮点[J].江淮法治,2010(15):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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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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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法进行行政监督,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我国《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来,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正如监察部负责人所言,“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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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监察法》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行政机关 依法治国 治国方略 行政监督 行政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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