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判决”奇案牵出枉法黑心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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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浩清.“鸳鸯判决”奇案牵出枉法黑心法官[J].法治与社会,2006(9):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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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浩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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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杜元柏赶上了科技人员下海的浪潮。经过数年艰苦的打拼,他已拥有了渊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集吃住娱乐于一体的科发宾馆。1997年10月30日,经智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庚牵线搭桥,荆州市渊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元柏、荆州市科发宾馆总经理杜俊。将歌舞厅与餐饮厅承包给了个体老板段平。合同约定:被告利用宾馆现有设施经营,自1997年11月1日起至1999年11月1日的两年期间,段平分两次交押金共30万元,合同终止时押金返还。如若3个月未交承包款。则渊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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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事务所 法官 枉法 判决 鸳鸯 科技发展 合同约定 科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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