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与完善(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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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红玉.继承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与完善(下)[J].中国公证,2010(7):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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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红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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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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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接上期)
二、继承法修改完善之建议
(一)明确继承人作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时间继承的接受和放弃是遗产处理中的重要一环.我国遗产处理在《继承法》中没有时间限制,其弊端前文中已阐述。而对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时间进行限定.在许多国家地区的继承法律中都进行了规定.有的还规定了放弃继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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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继承法》 修改完善 放弃继承 表示时间 遗产处理 意思表示 继承人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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