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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型受贿中股权事实转让的界定
引用本文:阳星.干股型受贿中股权事实转让的界定[J].法制与社会,2011(28):92-93.
作者姓名:阳星
作者单位: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干股是一种股东本人未出资而享有股东权利的股权,干股型受贿即犯罪对象为干股的受贿,本文以干股的形成过程——股权无偿转让为视角,从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物权变动两方面界定干股型受贿中股权发生事实转让的标准。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且符合股权物权变动规则,该股权才发生事实转让。

关 键 词:干股型受贿  股权事实转让  物权变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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