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与法官关系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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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峣.关于律师与法官关系的实证研究[J].法治研究,2008(7):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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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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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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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应然的视野里,律师和法官的关系体现的是一种职业上的相互关系。原告与被告构成平等的诉讼对抗,法官则是处于中立地位的仲裁者,形成我们常说的“等腰三角形结构”。在这样的一个诉讼结构中,律师与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主体.既各自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不同职责,叉共同追求着司法公平与正义目标的实现。但是,在实然关系之下.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却有违人愿:法官不尊重律师,律师与法官不正常交往,已经成为律师与法官关系备受诟病的话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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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然 实然 诉讼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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