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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几个疑难问题
引用本文:刘志洪.试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几个疑难问题[J].中国检察官,2001(6):33-34.
作者姓名:刘志洪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 99级刑法研究生
摘    要: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而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本罪的构成要件的理解,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分歧。本文拟对其中三个疑难问题展开分析,以就教各位同仁。 一、如何确定究竟是及时报告还是不及时报告 “不及时报告”,是指行为人丢失枪支以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不立即报告。

关 键 词:丢失枪支不报罪  公务用枪  严重后果  本罪  疑难问题  构成要件  试析  实务  人员  理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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