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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判刑罪犯的心理矫治
引用本文:陈鹏,刘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判刑罪犯的心理矫治[J].中国监狱学刊,2004,19(4):64-66.
作者姓名:陈鹏  刘燕
作者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摘    要:有组织犯罪是当前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刑法学、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对此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使之成为了一个新的学术增长点。本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含义、特征和类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心理矫治对策。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和文化原因,认为社会控制弱化和腐败,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历史和文化的影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严打的高压下,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对那些初陷泥潭、涉恶未深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进行帮教,引导他们重回社会,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手段。

关 键 词:有组织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心理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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