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满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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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山民.尴尬的满意率[J].人民司法,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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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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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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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某市官方对包括法院在内的全市31个服务性部门进行了两次群众满意率测评。以100分为满分,法院上半年得90分,下半年得96分。两次测评,都在90分以上,满意率不可谓不高,但这样的测评和满意率,总不免令人尴尬。与法院一起被测评的部门有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电信、铁路、旅游、电力、民政、供销、检察、司法、巡警、交警等。在组织测评的官方眼中,法院、检察院不过是和工商、税务、银行、保险一样的部门或单位。而且,长期以来,在各种文件、各种会议、各种活动中,法院历来是被作为党政机关的“部门”排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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