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侦探事务所的几个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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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丹谊.私人侦探事务所的几个法律问题[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2):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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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丹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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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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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最近几年,在我国一个新兴的行业正在兴起——私人侦探事务所。这些侦探事务所尽管名称不尽相同,但其工作的任务和内容都大致相同:代理民事事务的调查访问,收集相关的资料,为当事人提供调查、查询服务。这种私人侦在国外早已有之,柯南道尔的著名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描写的一位私人侦探。这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至今私人侦探在西方仍然方兴未艾。然而,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国体与国情都与西方有不同之处。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西方盛行的私人侦探,是否也适合我国?在1999年10月24日的中央电视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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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8-3455(2000)2-0068-03 |
修稿时间: | 1999年11月16 |
A Discussion on Several Legal Problems about Private Invetigatory 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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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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