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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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怀良.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J].研究与实践,2002(4):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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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怀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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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辰区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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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首问负责制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是:凡基层单位或人民群众到机关办事时,找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一经确定,就由其负责对来人所办之事或直接或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直至把事情彻底办完,让来人满意而归。实践证明,首问负责制的推行,使政务公开得到了深化和发展,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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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首问负责制 负责人 部门 政务公开 移交 推行 发展 机关 人民群众 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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