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违背司法的判断权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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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文佳.“司法强拆”违背司法的判断权本质[J].法制与社会,2012(8):146-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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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文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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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2011级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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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1月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改为"司法强拆"。新条例的这一做法会使司法权背离其判断权本质,导致在裁定和执行强拆案件时司法机关对行政权事项的越位和对公民私权救济的缺位。由此本文建议对当前的"司法强拆"制度可以从裁执分离、司法独立、改形式审为实质审三方面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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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强拆 判断权 裁执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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