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看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应良性互动 |
| |
引用本文: | 张蹇.从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看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应良性互动[J].法制与社会,2012(7):228-229,231. |
| |
作者姓名: | 张蹇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浙江财经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课题一般项目 |
| |
摘 要: | 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件的主审法官都是受过正规法学教育,通过了司法考试,然而其作出的判决不但没有定纷止争,反而广受公众的诟病,甚至引发公众对司法裁判公平公正性的质疑,这不能不促使人们反思我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本质而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并不冲突,但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得有些法学院沦为司法考试的考前培训班,培养出来一些“法匠”——只知道通过司法考试,然后机械适用法条,却不具备法律人所应该有的人文关怀、公平正义等法律素养.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有其各自的目标和手段,只有当其各司其职,才能少生产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法匠”.
|
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 法律人 法律从业资格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