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民法与合同法法律关系的研究与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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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斐.基于民法与合同法法律关系的研究与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2(6):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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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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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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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主要是从公法和私法的层面上划分,民法不同于其它的法律,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是各个部门法制定的基础。就民法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难知道,民法的产生主要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商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富足,剩余价值的产生,生产力的提高,就构成了民法产生的先决条件。民法主要是调解社会关系,并以尊重和保护人的意志为立场的一种法律关系,与合同法有着密切的法律关系,它们相互制约和相辅相成,都是为人们更好的服务,使人们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就民法与合同法的法律关系从法律的制定、内容的互补、调整的对象以及相关的方面进行了合理的阐述,有利于促进民法与合同法法律关系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在法律的运行中更有序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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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合同法 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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