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外违宪审查模式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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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琳.浅谈国外违宪审查模式及其启示[J].法制与社会,2012(5):148-149,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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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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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语法学试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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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治国家中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为了监督宪法的实施,保障宪法的权威,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纵观当今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大致可分为普通法院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和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三种。本文通过这三种模式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的系统研究与比较分析,并针对我国宪法监督现状,指出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对我国构建和完善违宪审查制度更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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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宪审查制度 普通法院审查模式 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立法机关审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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