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储不予报帐 挪用巨额资金 张广文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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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峰云.收储不予报帐 挪用巨额资金 张广文被判刑[J].正气,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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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峰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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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平市上庄信用社沟里村第一信用服务站原站长张广文在任职期间,多次采取收储不报帐,套取透支等手段,挪用信用社资金17870161元,采取伪造存单作抵押、冒名贷款等手段,挪用信用社资金179000元,案发后退还120229.04元。市人民法院依据挪用资金罪,侵占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收储不予报帐 挪用巨额资金 张广文被判刑@杨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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