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强奸案中被害人的心理和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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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文翰
,陶明顺.试析强奸案中被害人的心理和表现[J].政法论坛,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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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文翰 陶明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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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强奸妇女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它不但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也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必须予以严厉打击。然而,在实践中,有的人以被害人在被强奸过程中“不喊”、“不跑”、“不反抗”,被强奸后“不告发”为理由,将强奸混同于通奸;有的则视为“流氓鬼混”,这是极其错误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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