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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盘问检查权的运用
引用本文:韩明忠.谈谈盘问检查权的运用[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1996(2).
作者姓名:韩明忠
作者单位:莱州市公安局
摘    要: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追捕逃犯、侦查案件、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经出示表明自己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证件,即可以对行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问、检查。这种新的职权运用适当,会有力的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运用不当,则会伤害群众,影响公安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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