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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建立始末
引用本文:简汲.内蒙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建立始末[J].实践,2013(8):54.
作者姓名:简汲
摘    要:上世纪50年代,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民族识别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先后成立了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这充分证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关 键 词:少数民族  鄂伦春自治旗  内蒙古  达斡尔族  鄂温克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鄂伦春族  社会主义社会  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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