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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车不系安全带 车祸损害部分自负
引用本文:姚琳,凌堃.坐车不系安全带 车祸损害部分自负[J].北京支部生活,2012(20):65.
作者姓名:姚琳  凌堃
摘    要:老杨搭乘亲戚的车出行,在高速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患有血友病的老杨受伤,最终不治身亡。老杨的亲属将连续追尾的7辆车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近55万元。在法庭上,老杨的家属说,由于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老杨的额头部位受到撞击,最终医治无效死亡,他们应赔偿损失。事故车辆司机代表说,老杨的伤情并不是特别严重,受伤部

关 键 词:血友病  追尾事故  赔偿损失  司机  要求赔偿  高速路  医疗费  操作不当  损害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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