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恐怖主义犯罪与恐怖型的普通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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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喻义东.区分恐怖主义犯罪与恐怖型的普通刑事犯罪[J].法制与社会,2011(35):277-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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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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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理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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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厅“恐怖主义犯罪刑事政策研究”(07C350);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刑法中的恐怖主义犯罪问题研究”(08ybb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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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恐怖主义犯罪是为现实一定政治目的,以制造社会恐怖为手段,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的结论。而恐怖型普通刑事犯罪是指一种以令人恐怖的方法实施的刑事犯罪,是从犯罪学的角度按其对受害人心理影响所划出的一种犯罪类型。两者在行办浊质、恐怖效应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行为目标,犯罪主体及其行为方式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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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恐怖主义犯罪 刑事犯罪 政治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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