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若干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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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新波.人民监督员制度若干题探讨[J].中国检察官,2005(5):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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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新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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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31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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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层检察院实行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助于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有利于基层检察院自侦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有效解决“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接受监督”的问题。担负检察工作90%以上工作量的基层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笔者结合我院实行人民监督员程序的三起案件,谈谈基层检察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主要证据的展示形式问题高检院的实体法律文书格式里要求在每一事实后列举摘录认定该事实的主要证据,这样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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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监督员制度 基层检察院 司法体制改革 案件质量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执法水平 公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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