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中国古代法制史的几个问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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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元凯.第六讲 中国古代法制史的几个问题(三)[J].法学,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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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元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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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封建社会历经二千多年,每当改朝换代,开国之君大都为巩固其政权,较重视法典的制定.自《法经》至《大清律例》,虽然制律不少,但由于"权制独断于君"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决定了真正起实际效用的恰恰是皇帝的格、敕、比、例.如汉代的"比"可附律,唐代的"格"可更律,宋代的"敕"可代律,明、清的"例"可破律.律外有法,是封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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