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汉政协采取“聘”改“派”监督更规范 |
| |
引用本文: | 程小华.四川宣汉政协采取“聘”改“派”监督更规范[J].协商论坛,2010(9):57-57. |
| |
作者姓名: | 程小华 |
| |
摘 要: | 四川省宣汉县政协统一委派87名政协委员担任法院、检察院等29个县级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单位民主监督员,并颁发了民主监督员证。这是该县政协为加强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首次将民主监督员改“聘”为“派”,促进监督工作规范的一次实践。
|
关 键 词: | 政协委员 监督员 宣汉县 四川省 民主监督职能 窗口行业 执法部门 监督工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