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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县试建乡供销社的报告
摘    要:省合作总社批示:解县试建乡供销社的报告很好,发给各地参考。事实证明:以乡建社不仅必要,而且可能。解县新建的几个社业务都很大,且不影响集镇社业务,过去一部分同志怀疑乡社能否独立存在的想法,显然是不必要。在今后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乡供销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但把工业与农业系起来,而且通过合同把生产者、消费者和国家计划联系起来。因此,各地应积极稳步地建立乡供销社。解县建社中采用先建立供销点和「边建边供」的作法是稳当的。此外还须注意:一、新建乡供销社的资金,除抽回社员股金外,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自愿原则,经过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扩充股金,防止强迫入股。若资金仍不足时,可向银行贷款解决。二、乡供销社建立后,更应注意充分发挥集镇社的作用,通过业务组织、平衡计划、签订合同等发挥相互支援的作用。三、建立乡供销社的时间步骤上:时间,可根据各地条件确定步骤,要将思想教育、开展业务、民主选举三个环节结合起来,不应分段进行。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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