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方面着力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法治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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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杰,贺洪波.从四个方面着力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法治要义[J].重庆行政,2023(2):6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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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杰 贺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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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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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1]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报告主题鲜明、逻辑严密、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文献。报告除导语和结束语,共包括15个部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报告在第7部分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历次全国党代会报告中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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