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风险分配工具的“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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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学府.作为风险分配工具的“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3(2):163-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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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学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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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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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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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是指相对人依法提供的,用于担保对第三人所负违约、侵权、无过错责任,或用于垫付风险应急费用的担保,特点包括:以三方法律关系为基础,担保“私法之债”,担保“未来之债”,以及具有强制性。借助该种担保,公权力介入私法关系,在相对人和第三人间进行风险分配,从而保护弱势第三人,提高社会总体风险抵御能力。该种担保会限制公民意思自治、减损公民权益,故设定时应遵行民法的物权法定原则和公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及比例原则;实施则应避免流质、流押,规范管理担保财产。“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具有侵益性过强、风险预防效果欠佳等固有弊端,可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实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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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 行政担保 担保制度 民行交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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