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身份对军职罪刑事责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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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进红.军人身份对军职罪刑事责任的影响[J].新法规月刊,2010(6):4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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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进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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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军区河北军事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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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军职罪规定的军人身份由于被注入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其刑法价值体现得更为明显,特别是对军职罪刑事责任的实现,具有很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军职罪刑事责任主体构成方面,军职罪规定的军人身份决定军职罪刑事责任承受主体必须是现役军人和参与执行军事任务的非现役人员,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只能由具有专门管辖权的军队司法机关或战时军队指挥官构成;在军职罪刑事责任的根据方面,军职罪规定的军人身份是国家设定军职罪刑事责任的根本理由之一,也是军职罪行为人承担军职罪刑事责任的法律前提;在军职罪刑事责任具体的实现方面,军职罪规定的军人身份决定军职罪的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具有从严性、专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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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人身份 军职罪 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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