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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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玲.依法执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新视野,2006(5):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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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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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人权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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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执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联系。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提出的执政新理念,反映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新认识,对法治作用的新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的重大战略举措。依法执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依法执政。保障人权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党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的根本标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创新,提高党运用法律管理社会的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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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法执政 和谐社会 权利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6-0138(2006)05-00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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