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心和职业尊严行医 |
| |
引用本文: | 李志.用良心和职业尊严行医[J].民主与法制,2010(20):2-2. |
| |
作者姓名: | 李志 |
| |
作者单位: | 湖北 |
| |
摘 要: | 读罢2010年《民主与法制》18期《副总理夸赞的好医生》一文,深为当今还有王争艳这样的医生而感动。“从医26年,王争艳没拿过一分钱回扣,她开出的处方最高不过100元,最低只有2毛7分,”医疗机构不仅是医疗服务的窗口,也是社会风貌的窗口,医生的医疗行为关系到人的健康与生命,其医德、医风的好坏是社会风气好坏的反映,也是全社会整体道德素质的重要表现。
|
关 键 词: | 《民主与法制》 行医 尊严 职业 良心 医疗服务 社会风貌 2010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