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而不是用公权力来“驯服”郭德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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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友平.用法律而不是用公权力来“驯服”郭德纲[J].民主与法制,2010(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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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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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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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看了《民主与法制》第18期《“公众人物”,你是谁?》一组报道,对“公众人物”的概念有了法律上的认识和理解。也对公共知情权、隐私权等法律概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特别是读到公众人物的“忍受义务”,深受启发。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开篇《“公众人物”:监督与被监督的文化思辩》,想从这方面谈几句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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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概念 “公众人物” 郭德纲 公权力 《民主与法制》 忍受义务 知情权 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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