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的离奇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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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柳,和忠.受害女的离奇婚姻[J].民主与法制,2010(8):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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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柳 和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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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医院男护士强奸女精神病人案件,但是,案件出现的戏剧性变化却使人始科不及。一审法院判处男护士有期徒刑5年。而受害者和其父母却上书为护士求情。此案发回重审后,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这名护士获得保释的第二天,就和这位女受害者结婚了,他的身份也从强奸犯变成了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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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 有期徒刑 男护士 精神病人 发回重审 受害者 强奸犯 戏剧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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