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违约责任与侵仅责任的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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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立杰,孟云萍.浅析违约责任与侵仅责任的竞合[J].民主与法制,2010(17):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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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立杰 孟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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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为人实施了某一特定行为,使其行为本身具有了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属性,触犯了有关契约和侵权行为两方面的规范,从而在法律上导致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同时产生,给受害人在责任方式的选择,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不同的权利保护效果。由于是同一行为产生了不同性质的责任,即权利人享有了不同的请求权,此种现象为请求权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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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责任 竞合 侵仅 侵权行为 行为人 违约行为 侵权责任 责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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