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习惯:在法律中应占据什么位置?
作者姓名:
黄鸣鹤
摘 要:
习惯先于国家而存在按照马克思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观点,国家是阶级矛盾无法调和的产物,而监狱、警察、法庭这些暴力工具都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也就是说,裁判活动和法律是后于国家而出现的。
关 键 词:
法律
社会发展史
阶级矛盾
国家
马克思
监狱
警察
暴力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