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嫖娼者”状告公安胜诉
引用本文:颜亚萍.“嫖娼者”状告公安胜诉[J].民主与法制,2010(8):28-29.
作者姓名:颜亚萍
摘    要:在执法实践中,一方面,公安查处卖淫.嫖娼行为的积极性很高;另一方面,办理卖淫、嫖娼案件所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却被一些执法人员搁置一旁。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嫖娼者”状告公安执法人员的案件。

关 键 词:公安执法人员  嫖娼  胜诉  执法实践  法定程序  法院审理  无锡市  江苏省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