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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重要举措
引用本文:本刊评论员.强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重要举措[J].新疆人大(汉文),1995(4).
作者姓名:本刊评论员
摘    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业已经自治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对同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实施最具权威的有法律效力的监察和督促行为。监督的目的在于保证宪法、法律及法规的严格遵守和执行,保证地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范正确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在行使监督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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