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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犯罪论体系的方法论
引用本文:张明楷.构建犯罪论体系的方法论[J].中外法学,2010,0(1):32-48.
作者姓名:张明楷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总的来看,我们的犯罪构成理论,虽然对前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有所修正,但基本上还没有突破前苏联的理论模式,因而应当怎样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1]现在,有的学者坚持维护源于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有的学者建议采用德国、日本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有的学者试图构建既非来源于苏俄、也不同于德日、更有别于英美、还相异于法国,因而独具中国特色的犯罪论体系.不可否认,各种观点的论证与反驳,有利于犯罪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但是,倘若不明确一些方法论的问题,论证与反驳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获得应有的效果.所以,本文就构建犯罪论体系需要明确的几个方法论问题展开讨论.

关 键 词:犯罪构成  紧急避险  犯罪主观方面  阶层  犯罪客体  刑法体系  构成要件  犯罪论体系  违法性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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