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并乡镇量“度”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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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均良.撤并乡镇量“度”而行[J].瞭望,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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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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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政部区域地名司!副司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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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适度撤并乡镇,是“十五”计划纲要中“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建制,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地方集中地调整了乡镇行政区划,撤并了一些乡镇。最近中央关于市县乡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在县乡机构改革过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不影响社会稳定、有利于生产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前提下,适当撤并乡镇。根据这一精神,一些省 (区、市 )结合县乡机构改革正在进行或准备进行进一步调整乡镇规模,撤并一些小乡小镇。调整、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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