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宴造成食物中毒原因与法律责任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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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泗荣,李德钧.家宴造成食物中毒原因与法律责任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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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泗荣 李德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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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沛县卫生防疫站(杨泗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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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宴席是人类饮食文明中的一颗璀灿的明珠,是中国宝贵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加以继承、改革、创新,使之跟上时代的步伐,但是如果不把食以洁为本放到首位,那么宴席会造成一幕幕悲剧。近年来我县发生了两起因家宴引起多人食物中毒案例。造成数百人中毒,其中一人死亡。本文就家宴造成食物中毒原因及法律责任作一论述探讨。一、家宴造成食物中毒原因分析1、家宴的类型近几年我县城乡居民,请客饭自办家宴已成为礼仪活动和社交的一种表现形式,特别在农村,凡是订亲、结婚、建房上梁、生孩子、上大学、生日祝寿、丧事等,都要摆上几桌,少者4-5桌,多者20-30桌,客人分批分时进餐,少者一天,多则持续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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