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的债务承担应以债权人的明确同意为要件 远策公司与华纪公司、赵国明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上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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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福民,朱瑞.免责的债务承担应以债权人的明确同意为要件 远策公司与华纪公司、赵国明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上诉案[J].法律适用,2011(7):11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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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福民 朱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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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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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远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策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华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纪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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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诉人 公司 债务承担 合同纠纷 合作开发 赵国 债权人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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