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保护网络信息传播权——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关注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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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注1 适用范围《办法》规范的是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的上载、存储等功能对作品进行存储或传输的行为,如在网站提供的论坛自动发表作品、通过网站自动下载作品等,而不包括将作品提供给网站并由网站审阅后登载的行为。(第2条)关注2 执法机构及管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实施行政保护:有权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依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在查处侵权案件中有权要求著作权人提交必备资料。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工作:有权依法处理盗版侵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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