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生态文明视野下循环经济立法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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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远.略论生态文明视野下循环经济立法的新发展[J].法制与经济,2008(20):30-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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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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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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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循环经济立法进入了新阶段,同时我们党又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和目标,在这种背景下,用生态文明的理念指导循环经济立法具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要求循环经济立法要有所创新,即立法应以生态文明的理念为指导,确立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市场激励机制,整合和构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使循环经济立法在整体上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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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文明 循环经济 必然性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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