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居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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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梅英.我国城镇居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J].北京观察,2001(6):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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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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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名词,是政府对城镇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社会救助制度,是我国城镇居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1993年5月7日上海市下发《关于建立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通知》,这份编号为沪民救(1993)第17号文件的出台,敲响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开场锣,标志着这项制度在我国从此成为现实。之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各地纷纷建立。经过7年多的发展,城镇居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发生了巨大变化,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网的覆盖范围扩大。从传统的“三无人员”,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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